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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中漫谈

保护传统村落留住美丽乡愁

张三亚

3月1日,《云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云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在美丽云南建设新征程中,更好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传统村落,实现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留得住美丽乡愁的生活愿景,是守护我们精神家园的责任担当、历史使命。

一窗一门、一檐一瓦、一小巷一古桥,蕴含着丰富历史记忆、民俗风情和乡土智慧的传统村落是中华文化的活化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把我国农耕文明优秀遗产和现代文明要素结合起来,赋予新的时代内涵,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生不息,让我国历史悠久的农耕文明在新时代展现其魅力和风采。”

“挖掘+合力”激发传统村落的“生命力”。近年来,我省在传统村落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迈出了更加坚实的步伐。但传统村落的保护绝不是一朝一夕一政一策就能完成的事,需要全省各地各部门积极参与形成合力,增强各族人民的保护意识,激活传统村落的历史、地理、民俗等文化密码,深入挖掘传统村落所承载的各类文化资源,最大限度地激发出传统村落的生命力。

“活化+利用”增强传统村落的“烟火气”。保护传统村落是要将其所蕴含的各类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出来充分利用,与乡村振兴、传承历史文化、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丰富精神生活等方面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活化利用好传统村落的资源,实现从乡村旅游到乡村旅居的跃迁,让传统村落的“烟火气”越来越浓。

“保护+传承”守护传统村落的“文化味”。各具特色的宅院民居、优美宜人的农业景观、独具韵致的历史风貌、氛围浓郁的乡风民俗……传统村落承载着丰富的历史和文化价值,文化是传统村落得以传承延续的核心和灵魂。著名作家冯骥才曾感叹:“每座古村落都是一部厚重的书,不能没等我们去认真翻阅,就让这些古村落在城镇化的大潮中消失不见。”因此,在推动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中,要始终把文化传承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深化文旅融合,数字赋能“文化+村落”,让传统村落的文化味更浓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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