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对新出生并户口登记在昆明的二孩、三孩分别发放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并按年度发放800元育儿补助
本报讯(记者 马逢萃) 近日,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就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推出一揽子举措。
《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包括:积极有序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与三孩政策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的规定,将个人生育情况与入户、入学、入职、社会保障等脱钩,将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集成办理。全面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到2025年,建设20个孕产保健、儿童保健特色专科,70%的县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年内县级妇幼保健院100%达到云南省二级妇幼保健院能力标准。建立危重孕产妇就医绿色通道等。
《实施方案》规定,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累计10天的育儿假,有两个以上不满3周岁子女的,再增加5天育儿假。原则上安排多子女家庭分配在同一公办学校就读。
《实施方案》还规定,严格落实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和新生儿参保补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新出生并户口登记在昆明的二孩、三孩分别发放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并按年度发放800元育儿补助。对新出生且户口登记在昆明的婴幼儿购买意外伤害险给予每人每年50元参保补贴。生育二孩、三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上浮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