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报记者) 近日,记者从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水利部近日公布50个全国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名单,昆明为云南省唯一入选的城市。
再生水是指对生产生活污水进行净水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要求并可以安全使用的水。开展再生水利用,不仅可以替代大量的优质水,增加可利用水资源总量,缓解城市水资源短缺形势,也能削减入滇河流水污染负荷,对推进滇池水污染治理,推动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多年来,昆明大力推进再生水利用工作,积极对《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再生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完善;研究制定生态环境补水量核算方法,科学合理制定入滇河流生态环境需水及再生水补水方案;提升再生水供输水能力和互联互通水平,采用“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格局,集中式再生水厂处理的再生水用于大部分的城市杂用、生态环境补水;通过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要求符合建设条件的项目,同期配套建设分散式再生水站,填补集中式再生水供水覆盖范围不足的弊端,提高再生水利用的普及率。2022年,昆明市入选全国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2023年11月,昆明市在全国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中期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
今年上半年,昆明市再生水回用量为25697.84万立方米,其中集中式再生水回用量为24726.07万立方米、分散式再生水回用量为971.77万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为6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