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三亚 舒珺珩) 8月27日,记者从“云南省2024年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新闻发布会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近日,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起草了《云南省2024年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送审稿)》。
《实施方案》将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一并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范围,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家电家居以旧换新补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更好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不断提高居民生活的品质。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将补贴标准由此前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增长了1倍及以上。此外,对老旧运营货车报废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等方面的补贴标准,较此前均有大幅提升。
《实施方案》指出,在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面,力争2024年,全省报废汽车回收量同比增长20%以上,二手车交易量同比增长10%以上,废旧家电回收400万台以上,汽车报废更新补贴3万辆以上,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12万辆以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100万辆以上,家电家居补贴100万台(套)以上,带动有关商品消费500亿元以上。力争2024年,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2000辆以上,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2000辆以上,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100辆以上;组织老旧新能源公交车更新700辆以上,更换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1500块以上,推动交通运输设备实现绿色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