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舒珺珩) 2月21日,记者从云南省《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4年,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覆盖4562.51万人,参保率达到97.64%。全省参保质量持续提升,参保结构更加优化,全民参保成果持续巩固。
全民医保是医疗保障制度的基础和基石。省政府办公厅于2024年12月印发的《意见》明确,我省居民医保参保集中征缴期为每年9月至次年2月。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可以选择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按规定对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给予分类资助。
为提升服务质效,我省建立了“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完善部门间数据动态交换比对工作机制,动态归集涉及医保管理服务全量数据,及时掌握本地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参保人员、未参保人员等信息,准确摸清参保底数,为实施参保动员打牢基础。同时,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和缴费“一件事”联办,实现新生儿“出生即参保”。推进集采药品进定点药店、民营医疗机构,巩固基层医疗机构配备集采药品成效,同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拓宽医保服务可及性。
此外,《意见》细化我省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大病保险待遇激励金额,对于连续参保和零报销激励金额累计提高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