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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推出科技创新券降低企业研发成本

本报讯(通讯员 李双双) 近日,《滇中新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印发,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单项服务合同金额的50%申领补贴,年度补贴总额最高可达10万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科技服务最高可获5万元补贴。

科技创新券是由滇中新区本级财政资金支持企业购买创新服务的有价凭证,采取“事前登记备案,事后核实兑付”方式发放。使用创新券,就如同使用“代金券”,为企业实实在在地省去一部分研发成本。

“新区有相关需求的企业,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联系相关服务机构使用创新券,直接购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检验检测服务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的科技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每户企业可按需多次申请使用创新券,按单项服务合同金额的50%予以补助,可使用的年度创新券总额不超过10万元,额度当年有效,剩余额度不结转。”滇中新区滇中科学城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办法》明确,在滇中新区正常经营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创新券。重点支持纳入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或近期拟申报国家、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同时,鼓励云南省内具备科技服务能力的机构申请备案入库,为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检验检测、工业设计等服务。

“创新券政策的出台,将有效降低企业研发成本,激发创新活力。”滇中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这一政策,培育更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

企业可通过滇中新区网站查询具体申报指南,或前往滇中科学城管理局咨询相关政策。由于创新券申报采取“事前登记备案,事后核实兑付”方式,申报企业需与备案服务机构签订正式服务协议,通过线上平台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发放创新券,服务完成后提交兑付申请,公示5个工作日后拨付资金。为确保政策公平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创新券实行实名制管理,不得转让买卖。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违规企业将被追回资金并纳入信用记录,服务机构违规将被取消资格。

自5月6日起,滇中新区已启动首批创新券申报及兑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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