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三亚 舒珺珩) 近日,记者从《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获悉,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其中包括8部分共19条措施,从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源头管控、规范行政许可、推进转型升级、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压实属地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8个方面,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提出明确的措施要求,推动全省非煤矿山减量提质、强基固本,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若干措施》具有4个特点:强化源头管控,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特别是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露天采石(砂)场最小开采规模要求。强化转型升级,通过严格执行“四个一批”明确提出,到2024年底全省非煤矿山总数控制在2780座以内,2025年底控制在2490座以内,2026年底控制在2000座以内,并打造一批标准化、自动化、智能化标杆矿山。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2024年至2026年,实现全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逐年下降15%以上。注重化解历史包袱,对长期停产停建的非煤矿山逐一进行分析研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明确矿山是继续保留还是关闭退出,有效解决历史上形成的“僵尸矿山”问题。